音乐学院宿舍卫生管理办法
一.为了给同学们创建一个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,音乐学院对宿舍制定以下管理办法:
1.检查标准
(1)床面床单平整,洁净,被子枕头平整并朝统一方向放置(10)。如有空床,空床做到无杂物,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准有垃圾以及无用的物品(5)。
(2)书橱的物品摆放整齐并且排列有序(5)。
(3)床下鞋类朝统一方向摆放,床下物品摆放整齐,无杂物(5)。
(4)盆架无杂物,个人洗刷物品放入盆中,毛巾要搭在盆沿上,并且摆放整齐(5)。
(5)马扎统一摆放(5)。
(6)周四下午无挂衣服现象,包括中间的挂绳以及墙壁上(5)。
(7)桌子上的物品摆放整齐,桌面无污渍,无乱堆放现象(5)。
(8)暖瓶摆放整齐(5)。
(9)地面清扫干净无垃圾杂物,拖地并保持洁净(5)。
(10)垃圾清理干净,清扫工具摆放整齐(5)。
(11)室内无异味,物品摆放整齐合理,开窗通风(5)。
(12)窗帘收起,无人逗留(5)。
(13)窗台干净无杂物尘埃(5)。
(14)整体环境(25)。
(15)无人打扫按最底标准55分计算。
2.周四下午任何学生都要参加政治学习,2:00—3:00一律不准在宿舍逗留,(如无系里的请假证明)在3:00院学生会学生对宿舍卫生检查后方可进入宿舍。
3.每周四下午必须整体对宿舍卫生作好清扫工作,发现不打扫卫生的情况对其社员通报批评一次,出现三次以上者对其舍员作警告处分全面通报。
二.宿舍卫生检查要求:
1.各宿舍每天安排好值日,公寓管理科每周对各系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,每早8:00检查,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,保持卫生(除周六周日)宿舍卫生底于60分对该舍舍员通报批评一次,四周以上低于60分要做警告处分。
2. 各宿舍卫生情况直接与年底综合测评挂钩,并纪录学生年档案(分数在公寓管理科一楼黑板处)。
3、不得使用违规电器,如发现此现象,将当场没收,并给予处分。
4、服从管理人员管理,不得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,有问题或异议先向班主任、辅导员反映,不得越级汇报,更不准向电视台或媒体反映。
三.音乐学院宿舍卫生日常管理措施:
1.每周生活部同学不定期对我系宿舍进行抽查,并评出一个最差的宿舍,检查结果张贴在宣传栏上。
2.周一到周五不定期抽查(早上8:00以后,下午2:00以后),希望同学们每日早上打扫并保持。
3.奖惩办法:(1)对连续坚持最高分的宿舍给予奖励。(2)两次最高分的宿舍全系通报表扬。(3)被评为最差的宿舍,一次提出警告批评,二次提出通报批评,三次宿舍成员每人综合测评扣10分。
宿舍是我们家,希望大家爱护它,保持宿舍卫生,使我们的生活学习更加美好舒适,让我们共同努力来营造我们的家。